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新拟定的《关于深圳停车收费政策调整的研究》一经公布,立刻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新政策拟大幅提高深圳市停车场收费来达到“治堵”效果。(9月14日《法制日报》)
此种大幅度提高停车场收费,终究提高了多少,不坊看看市民有什么反映,市民陈先生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在单位停车时间不可能达到24小时,实际上只有9个小时,收费区间可能是80至130元。月租卡相对会有优惠,估计与现在比,一个月实际要多支付约400至1000元。这还是住宅小区收费,如果是非住宅收费,那更是高的不得了。“深圳一类区非住宅类停车场收费将涨至134至240元区间后,几乎所有被访市民都惊讶不已。”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不少城市曾有过收取拥堵费的设想,但如今城市道路畅通无阻的路段少之又少,要收此费几乎大多道路都可收取,再则,这个地方收了拥堵费,车辆绕道而行,相对宽松的路又成了紧张,因而,收取拥堵费的设想始终难以实施。提高停车费看起来,似乎也能减少车辆的数量,停车收费高,养车的成车就高,迫使你减少驾车出行的次数,从而达到治堵的目的,从这点来说有一定的效力。
但是购车者十几二十万,甚至几十万的车都购了,总不可能当摆设,即使是再高的停车收费,也得开和停。而其中一些可停可不停,或者停车办事时间不会太长者,由于停车费高,停车不合算,就会故意让司机开着车打转不停车“以走代停”等人,反而增加了道路的负荷,产生拥堵。
假如说为了让一些人“望价生畏”,在街道路边提高收费能减少车辆的数量的话,那么在住宅区提高收费,只能是促使车主开车走,“躺着也中枪”本可改乘其它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者,也干脆开车走,虽说出外停车费高一些,但自己开车那段时间不要收停车费,对比之下也划算,如此一来,停在小区的车就会减少,而在路上“动”的车就会增多。
治理拥堵不是靠提高收费就能解决的,要出行的还是要出行,要停放的还是要停放。根本在于完善现有公交出行网络,如:加快城市地铁和轻轨建设,设立自行车专用道,实行公交优先等等。此方面香港的经验值得一学:香港的道路和车辆比例和深圳差不多,但香港交通畅通、有序,20多年来停车费没有涨过。
诚然,适当的提高停车费也不是不可以,那就是听听市民的意见,让市民来提、来议,从中进行筛选,而一下大幅度的提高停车费,不仅难以达到治堵的目的,而且使市民的负担加重,此种以收费替代管理的方式,正象一市民所说“只靠收钱来解决问题的''懒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