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贤奎
日前召开的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座谈会传出消息,广东将出台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等方面规章制度。(9月17日《新京报》)
官员财产公示,这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态度,已越来越多地统一到“抓紧研究,尽快出台”上,俨然成为一个共识。而随着在一些地方尝试推行的官员财产公示,更引发公众极大的关注和期待,并赢得社会各界的掌声和鼓励。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社会舆论已经在中国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已成为中国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也成为人民群众监督官员是否风清气正、廉洁守纪的积极举措之一。
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不仅可以督促官员奉公守法,防止其谋取不当利益,而且通过财产信息公开,使其接受公众的监督,对反腐倡廉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围绕把官员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收入、房产、私家车以及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情况公示在网络上、暴露在阳光下,考验着相关方面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也考验着政府一诺千金的公信力。然而,在这问题上,很多地方在预防腐败方面却依旧面临着相关制度“呼之不出”、相关措施落实不力的尴尬。
官员财产公示是大势所趋,各级政府不仅要做实而且要做好。故而,各级政府必须积极研讨改革机制,深入推进,真正将财产官员财产网上公开能按照“由浅入深”的规律,不断扩大“试点”范围,以切实提升这一制度的作用与影响。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确,只要能将官员的基本情况公之于众,由社会和民众对其进行监督,就能够从根本上铲除贪腐的土壤。首先,建立官员个人事项报告长效机制,对官员个人事项申报进行跟踪和动态管理,要求官员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打造阳光政府,真正让公权受到监督与制约;其次,必须对官员申报内容进行监督核实,即必须保证公开官员的财产、投资等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乱报、谎报、滥报官员严格问责,杜绝财产公示的过场化、形式化;另外,拓宽公示范围、细化公示内容。要将公开对象扩大到全体公务员,并细化公示内容,遏止官员财产公示“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最后,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引入公众监督,将官员的权力监督由内部监督转向外部监督,真正让贪腐者无可遁形,以营造社会风清气正大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