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男子染上赌瘾后,为偿还赌债,并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开销,在5年多的时间里,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先后恶意透支自己及他人信用卡60余张,造成银行损失高达90余万元。东丽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2010年9月,公安东丽分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民陈某报警,举报朋友康某冒用自己的名义盗刷信用卡。据陈某称,自己在年初的时候办了一张信用卡,7月份突然接到银行的催款电话,称该卡在3月份先后支出4万余元,一直没有还款。而陈某并没有使用该卡消费,遂赶至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据陈某回忆,朋友康某曾在3月份以“看看信用卡封面”为由,向自己借过一次信用卡,怀疑恶意消费系康某所为。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信用卡刷卡记录,初步确定此案系康某所为。为了获得可靠证据及线索,警方随后对康某展开调查。
经查,康某的诚信记录中含有大量信用卡恶意透支信息,还曾多次借用同事信用卡实施恶意透支。办案民警经过近4个月的调查取证,最终确定了康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日常行动规律。2010年12月24日,民警在位于武清区王庆坨的一处租住房内,将犯罪嫌疑人康某抓获归案。
面对警方提供的确凿证据,康某对自己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康某交代,他在本市某乳制品公司工作,因为工作认真,很快被提拔为物业经理。但从2005年起,康某开始染上赌瘾,不仅输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了高利贷。自2006年开始,康某为偿还赌债并维持自己的日常开销,开始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实施信用卡套现及消费。
康某仅以自己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就有10余张,恶意透支20余万元。康某还向同事借用信用卡,并承诺每透支一万元即可支付现金500元。此外,为实现信用卡套现,康某找到拥有POS机的小商铺,以“返点”的方式诱惑商家帮助其完成套现行为。但由于手里使用的信用卡越来越多,“养卡”的成本不断增加,康某渐渐无法保证按时缴纳每张卡每个月的最低还款额,欠款越来越多。
根据警方掌握的证据及康某的交代,自2006年至今,其先后使用60余张信用卡套现或实施恶意透支,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达90余万元。此案已于4月份移交检察机关。(通讯员经轩 记者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