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1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取消了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日前,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完全取消了疫情处理费、卫生质量检验费、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费。部分取消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企业年度检验费、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补换证、照及执照副本工本费中的项目。共涉及十余项内容,此规定已生效。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相关停止收费项目,也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要求各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法单位予以处罚。(记者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