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服务登记大厅的人少多了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买新房、卖二手房,不用急着赶年底前这几天交税了!记者昨日在沈阳房产服务登记大厅的税务窗口看到:市地税局刚刚发布了《关于房地产交易纳税事项办理时限的通知》。只要您在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房产部门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或已在房产部门办理了存量房转移登记,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到明年一季度都可以办理相关税收手续。
记者昨日在大厅看到,到这里办理房产税务业务的市民明显减少许多。一楼税务窗口前平均有10多位市民,但前几天人满为患的现象已经没有了。“降雪可能是一部分原因,再就是大家伙不用挤这一两天了。”一位刚刚办完业务的市民表示,他一大早赶到大厅时才看到窗口贴出来的通知,“早知道这样,我就不用大雪天来排队了。”
市地税局目前已通过大厅的滚动屏幕、窗口贴告示、临时展板等方式,及时将《通知》告知广大市民。接下来,他们还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市税务局表示,只要您2009年12月31日前已在房产部门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或已在房产部门办理了存量房转移登记,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2010年一季度,他们会继续为您办理相关税收手续。 (记者 张晶 实习生 唐子匀 王子仪 摄影 王晓辉 实习生 夏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