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市规划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在本市日前出台并实施的《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中,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的居民区要合理设定车位。据介绍,今后新建和改扩建小区内地面停放车辆的数量不能超过小区总车数的15%,其余车辆全部转入地下停车场或停车楼内。
据市规划局专家介绍,鼓励小区兴建地下停车场或停车楼成为《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引人注目的亮点。根据本市家用汽车和自行车发展趋势,规定在居住区规划中,居民停车应该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提倡采用地下和立体停车方式,解决社区内的人车矛盾。新建小区地面停车率原则上应不超过住宅总户数的15%。自行车地面停车率原则上不超过住宅总户数的50%。其余车辆全部转入地下停车场,或采用立体停车模式。在小区内部出入口附近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供外来人员临时使用,原则上应设置不低于应配机动车停车位总规模的2%。(记者雷风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