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结束了长达8年逃亡生活的李红星,摘下了“许伟”这个与自己毫无瓜葛的假名字,在新报记者的陪伴下,于2011年11月以本来面目回到了甘肃老家自首。近日,逃犯李红星故意伤害一案终于尘埃落定:11年的有期徒刑让这个人到中年的男人暂时失去了自由,但他的内心却终于回归平静。
李红星被判11年 赔偿死者5万元
考虑自首情节
李红星获刑11年
“这个刑期是我们预料之中的,所以无论是他本人还是家人,心情都很平静。”负责李红星案件的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陈海全律师告诉记者,李红星在向甘肃警方自首和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一直表示无法回忆起当天打伤对方致死的详细细节,直到正式开庭的时候,他才首度坦承,自己确实追打过死者,因此基本犯罪事实确认无疑,而案件最后也是以故意伤害罪认定的。
记者了解到,通过各方取证,甘肃警方认定李红星在遭受殴打的过程中曾经追打对方并致人死亡,由于李红星直到庭审时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所以警方认为李红星在自首情节的如实供述方面存在一定缺失,“我能理解他的心理,毕竟逃了这么多年,总想本能地隐瞒住一些自己做过的事,但值得庆幸,最后他说出来了,虽然让自首情节有了缺失,但还是做出了一个男人的担当。”陈律师说,法律在自首时间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李红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事实真相就应当认定为自首,案件最后的审判结果也确实考虑进了自首情节。
庭审过程中,法院对李红星案件的刑事部分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同时经过民事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李红星家人赔偿被害方5万元人民币,“这笔钱对于李红星一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他的老父亲还是在第一时间东拼西凑拿了出来,赔偿给了被害人的家属,帮儿子赎罪。”
七旬父亲去道歉
妻子专心看女儿
值得一提的是,李红星年逾七旬的老父亲从头到尾参与了庭审,听到儿子亲口承认曾经追打死者,老人全身止不住地颤抖,哆嗦着攥紧了拳头,一个劲地自语是自己“教子无方”,才让他做出这样良心不安的事,“怎么还能逃亡8年呢?做人应该敢做敢当!”
老人说,自己完全接受这个判决,这是儿子早就应该承受的,也是早就该还给被害人的公道,“他犯了罪,可他也知道错了,他知道回来自首我还是高兴的,所以我还认他这个儿子,我会和家里人督促他好好改造的。”老人的腿脚不好,上下法院高高的台阶都非常困难,但还是不顾家人的劝阻坚持来参加庭审和宣判,他一直不停地说,“我的儿子犯了错,我也有责任,我必须向受害人的家属道个歉。”
与此同时,远在云南老家的李红星的妻子小苑也一直在揪心着爱人的状况,“现在他的案子宣判了,我也踏实了,我会定期去看他的。”今年春节后,小苑一直在甘肃婆家,照顾公公,8月份时因为父母身体不好,才带着孩子返回云南父母家,如今案件宣判,她打算安顿好父母,就再次返回甘肃,毕竟那里距离爱人近一些,方便定期前去看望,“女儿已经一岁了,活泼可爱,我也不能让她离爸爸太远。”
“以前他总是说他记不清事发当时的情况了,我没想到他会杀人,我相信他绝不是有意的。”听到李红星最后承认杀了人,也按照故意伤害定罪后,小苑哭了起来,她说,相处的日子里,李红星老实可靠、胆子很小,她永远也无法把爱人和“杀人犯”三个字联系起来,“无论如何,我会好好抚养女儿,等着他出来,我们一家三口重新团聚。”(记者 任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