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随着地铁3号线的开通,天津地铁正式进入了网络化运营时代。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地铁站内摆卖、乞讨,逃票及其他不文明行为等问题,昨日,本报采访了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一一做出了详细解答。
200名民警驻站
让逃票者无所遁形
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逃票及冒用优惠票等不文明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地铁工作人员有权力上前提示和制止逃票和冒用优惠票行为,并按照规定对其做出补票等相应处理措施。按照规定,地铁工作人员仅能对逃票行为进行劝阻,并要求其补票。遇到逃票并对地铁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态度十分恶劣的乘客,地铁工作人员在执法时确实存在困难。
在地铁3号线开通前夕,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公安公交分局已共同研究制定了《警企共保地铁运营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并签署了共建协议。从10月1日起,天津公安公交分局已在地铁运营时段内对1、2、3号线重点车站设置警力布控,并安排近200名民警驻站,在强化监控和检查力量的同时,协助车站员工疏导客流。
下一步,针对逃票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地铁运营公司在继续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将与天津市公安公交分局紧密协作,联合警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打击逃票、冒用优惠票等扰乱运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每日巡查
第一时间清理处罚摆摊、乞讨、发传单者
地铁运营公司表示,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为避免对站内环境设施造成破坏或为乘客通行造成安全隐患,包括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疏散通道内等车站所辖区域内严禁擅自设摊、卖艺、开展文体活动,但按照规定,地铁工作人员在对待摆摊、售卖等影响到运营秩序的行为只能以劝说为主。
从今年10月1日起,根据《警企共保地铁运营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天津地铁将联合天津公安公交分局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并以日常巡查、定期联合式检查和专项组合式抽查等方式对摆摊、售卖、乞讨等情况进行清理和处罚。
对于在地铁站内摆摊、售卖等占道行为,车站人员将及时予以清理,坚决杜绝在车站通道、出入口、公共区等区域内有流动摆摊设点情况的发生,避免占用消防通道、乘客通行受阻;驻站民警如发现在车站内摆摊设点现象,也将及时、主动协助车站人员进行清理,并根据实际清理情况对乱摆摊、售卖当事人予以制裁。
在地铁管理区域内,地铁员工及地铁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或乘车期间,如发现乞讨或派发传单人员,将第一时间进行管制,并引导其出站,避免拥堵车站通道现象的发生。( 记者 邢珊 彭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