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经天津市政府批准,从3月1日起,天津市将向滨海新区下放第二批行政审批权限事项,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新区综合竞争力。
据了解,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包含32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3项市级职能事权事项。按照要求,滨海新区自今年3月1日起承接办理该批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和职能事权事项,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再实施。同时,市药监局采取设立延伸窗口方式,将14项行政审批事项延伸到新区办理。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事项中,包括不需中央政府投资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举办大型职业介绍招聘会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对新区经济发展更为有利的事项。(记者 孙刚 见习记者 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