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为缓解农副产品涨价带来的压力,保障天津市蔬菜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今年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将安排4.5亿元,建设1.5万亩设施蔬菜日光温室项目,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其中,中央财政新增安排天津市设施蔬菜项目资金1.5亿元,市区两级配套资金3亿元,在天津市建设高标准设施蔬菜基地1.5万亩,以提高蔬菜产品自给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据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设施蔬菜项目立项条件包括:项目所在地适宜种蔬菜,具备相应的蔬菜种植技术推广能力,具备较好的灌溉条件,项目申请单位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请单位经营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不欠税、工资和社会保险;项目申请单位具有承建项目积极性,并具有相应的承担自筹资金能力和种植蔬菜的基础,项目租赁承包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据了解,蔬菜日光温室平均财政资金补助标准约每亩3万元,具体补助金额视日光温室建设标准和质量等情况确定,财力雄厚的承建单位可以实行“先建后补”政策。(记者 孟兴 见习记者 李家宇 通讯员 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