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运输车辆沿途撒漏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顽症,这种情况不但严重污染市容环境,还有可能损坏道路引发交通事故。即将于4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对运输车辆沿路泄漏散落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新规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严禁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向施工工地外排放污水或者污泥、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物料或者垃圾以及其他不文明施工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
施工单位装运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天津有关规定使用密闭运输车辆,安全密封,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
施工单位不使用密闭运输车辆的,由建设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前述标准予以罚款,并按照市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停止施工单位参加施工投标活动。
施工单位运输车辆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清除,并按每平方米处50元罚款。
■案例
2009年9月,蓟县综合执法局第四大队执法人员在燕山西路巡查时,发现一混凝土搅拌车沿途撒漏,严重污染路面。执法人员迅速将其拦截,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其违法行为。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三)严禁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漏和散落”,违反前该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可按每平方米处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将沿途散落物料清除干净,恢复了路面清洁。
点评:运输车辆沿途撒漏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顽症。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的施工单位称工期紧任务重,甚至拿所谓重点工程,请某领导出面说情,来规避车辆应密闭运输的责任义务。现在市政府以及各级领导都反复强调要求施工车辆运输必须密闭,严禁沿途撒漏和散落。各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坚决实行车辆密闭运输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给市民群众一个清洁安全的心境,给我们的城市一个清新亮丽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