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悉,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自2010年2月28日开始,对2009年3月19日至2010年1月25日生产的75552辆RAV4车辆进行召回。
据了解, 此次召回车辆由于加速踏板的踏板臂和摩擦杆的滑动面经过长时间使用,在低温的条件下使用暖风(A/C除外)时,在滑动面发生结露,使摩擦增大,使用加速踏板时有阻滞,可能影响车辆的加减速。极端情况下,加速踏板松开时会发生卡滞,车辆不能及时减速,影响行车安全。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已停止对未消除缺陷的RAV4车辆的销售,并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维修,以消除安全隐患。在召回维修实施之前,为避免缺陷引致的危险,建议车主采取如下预防措施:在踩踏加速踏板有阻滞感或松开加速踏板回位缓慢时,采取制动措施,有效控制车速。(记者李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