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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高速超限车实行临时再加价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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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10-22 10:49:36 |
概要: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治理超限车辆的工作力度,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将对在联网高速公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临时再加价措施。新措施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至明年10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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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治理超限车辆的工作力度,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将对在联网高速公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临时再加价措施。新措施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至明年10月31日止。据了解,具有惩罚性质的收费新标准将对严重超载车辆最高按照基本费率的15倍收取。
据介绍,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0.10元/吨公里。对超限运输车辆实行临时再加价措施,包括对货运车辆超认定质量5%至50%以内部分,每吨公里再加收0.05元;依次递增,超认定质量100%以上部分,每吨公里将再加收1.00元,为基准费率的11倍。记者 李卫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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