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在天津滨海高新区获悉,滨海高新区发布2009年招才引智计划公告。公告指出,滨海高新区在三年内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招才引智。此次引才重点是在高新区新能源、软件及高端信息制造、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五大支柱产业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
据了解,自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滨海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国际创业中心分别负责组织科技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报名咨询联系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并会同科技局对报名人员的学历、经历、创业计划书、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等进行认定、审核、评估。经资格初审,确定需提交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的人选名单。
200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由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国际创业中心会同科技局邀请国家、天津市相关技术、管理、风险投资专家、企业家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就申请项目的创业前景、产业化可行性、创业团队、财务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审。专家评审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接受评审专家的提问。
根据专家评审推荐意见,科技领军人才人选报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人选报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向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报。
2009年12月下旬举行签约仪式,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及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发文公布并与科技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在签约仪式上签订资助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合同约定的政策鼓励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天津滨海高新区招才引智计划公告
为落实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进一步聚集国际、国内高端人才,把高新区建设成为滨海新区的人才高地和创新领航区,决定启动实施招才引智计划,在三年时间内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引进30名科技领军人才、300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科技领军人才
科技领军人才一般应当拥有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硕士学位)和发明专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的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被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2、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者天津市“百人计划”;
3、在国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生产潜力。
(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是指:在海外学校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且工作满三年或公派一年以上的获硕士以上的访问学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拥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中担任管理职务(manager)及以上职位3年以上,或在国际知名企业中任高级研究员(research scientist Ⅲ)及更高资格,或拥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
3、在国外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优惠政策
1、《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津园区管发[2008]7号);
2、《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津园区管发[2009]1号);
3、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天津市“百人计划”,并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匹配地方待遇。
三、报名方式
从2009年10月9日起公开受理申报,申报人可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同时在电子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标明“招才引智计划”字样。也可以直接到高新区现场申报。
招才引智计划详细内容、申请表格样式以及联系方式请登陆天津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thip.gov.cn)“招才引智计划”专题查阅和下载。
诚邀广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津创业创新,共创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