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天津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本市全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增加志愿服务的经费投入。
全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满足不同岗位、不同阶层、不同人员、不同需求的崭新途径,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人们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展示特长的愿望。本市将着重开展:宣传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全市广大志愿者中开展助老、助学、助孤、助幼、助残、助困,城市反哺农村社区图书室援建暨“六助一哺”志愿服务月活动;美化市容环境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窗口”行业优质志愿服务活动。
在志愿者服务广泛开展的同时,本市将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基本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采取适当方式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公募性基金会和公民个人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资助,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筹资机制,成立天津市志愿奉献基金会,建立志愿服务储备金制度。从实际需要出发,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购买保险和提供物质保障。把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保护好,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做好优秀人才招募和志愿者注册工作,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志愿者会操作现代化服务设备,会处置突发情况,能运用创新理论,践行志愿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记者赵荣君 见习记者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