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9月2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河北出台《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首次系统的对中小学学生、校务、教职工、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中学招生依据
据介绍,我省要求各初中、高中招生不得以小学、初中学生竞赛成绩作为依据和参考因素。其中高中则应当按照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我省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奥班”、“奥赛训练班”等。此外,我省规定高中学校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面向全省或全市范围招生的重点班、竞赛班等特殊配置的班级。
走读生在校不超8小时
《规定》对学校在校时间做出明确要求,其中各学校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40。
同时,为确保寄宿生每天睡眠时间,各学校必须严格控制早晨起床时间,其中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小学必须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小学生作业最多1小时
对于学校家庭作业量,《规定》也进行了量化明确。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高中学生不超过120分钟。
班额量最多56人
《规定》要求学校严格控制教学班学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我省提倡小班化教学。
非毕业班不得举行模拟考试
小学每学期期末由学校统一组织一次学科考试,不得组织期末学科考试以外的学科考试或者变相的学科考试。初中、高中全校或者全年级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除初三、高三年级外不得举行区域性统考和模拟考试。
不能以分数为依据排座位
“学校应当建立促进教师教学和专业成长评价体系,不得单纯以学科成绩、升学率等评价学生和教师。”据介绍,《规定》要求各学校不得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分数和等级为依据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