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梅福昨夜11点走出兰州女子戒毒劳教所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本报报道了北京研究生郭大军“微博救母”一事,郭大军之母赵梅福来京看望儿子时被遣送回兰州并劳教一年,此事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昨日,兰州市公安局就此事发布声明。公安机关称赵梅福并非去北京看望儿子,自己上访同时还串通天水市农民赵某和孙某一同上访。警方这份声明列举了国家关于劳教、上访等各项规定,同时对其再次被投送劳教所原因做出了正式回应。就在声明发布的同时,郭大军的母亲赵梅福被从劳教所释放。郭大军表示,其母仍以身体原因被暂缓执行劳教。
郭大军告诉记者,妈妈回来他非常高兴,以后会继续阻止母亲上访,这个事情就先告一段落。现在家里主要是聘请律师,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妈妈的劳教决定,毕竟这次依然是暂缓执行而不是撤销。“妈妈看见我看见我爸,她什么事都不想了。人出来就好。”郭大军说。
在公安机关发布的《兰州市公安局通报赵梅福劳动教养案件调查情况》中提到,赵梅福,女,汉族,生于1958年4月11日,系皋兰县西岔镇山字墩六社村民(现属兰州新区辖区)。自1989年与邻居马廷孝因宅基地纠纷引发赵梅福与颜维勤人身损害赔偿之争后开始上访。赵梅福上访事项主要有:一是不服人民法院审理的其诉颜维勤人身损害赔偿案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二是不服皋兰县公安局1999年4月26日,以侵犯公私财物对赵梅福和其丈夫郭永昌分别做出的行政拘留10日、15日的治安管理处罚;三是不服人民法院审理的其诉皋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一案一审、二审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四是不服村委会对其承包土地的调整和镇政府宅基地的审批;五是不服兰州市劳教委作出的兰劳教(2010〕83号劳动教养决定。对赵梅福的信访请求,兰州市公安局、皋兰县人民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皋兰县西岔镇人民政府、皋兰县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都依据事实和法律及国家相关政策给予了答复,但赵梅福仍然不服,多次赴京上访。据皋兰县人民政府信访部门统计,自2006年以来,赵梅福先后进京上访多达16次,其中非正常上访9次。
此外,针对“微博救母”事件的几大疑点,兰州警方也予以了公开回应。
进京是看儿子还是上访?
在这个问题上,兰州公安明确表示,赵梅福之子郭大军在网上称,此次其母去北京是看他。而真实情况是,赵梅福这次又去北京上访,而且还串通天水市农民赵某和孙某一同上访。此有赵梅福赴京前给兰州新区领导发的3条手机短信和甘肃驻京办信访人员登记表为证。但兰州公安机关并未公布具体内容。
郭大军告诉记者,他妈妈来京之前确实想过要上访,但是被他劝阻住了。“妈妈来之前我就再三劝她,家里的事情先放一放。我妈答应我了,说上访的事情等明年2、3月份再说。”郭大军说。据郭大军陈述,母亲赵梅福来京期间就住在学校旁边的招待所里,到京第一天就是睡觉,之后让他帮助使用电脑写写上访材料。“当时我正在忙着毕业论文的答辩,特忙没顾得上她。但听我爸爸说,妈妈在京期间曾到信访部门登记了一下,但什么都没做,也没交材料。公安机关说我妈串通天水市农民赵某和孙某一同上访,这个说法不对。我妈是自己一个人坐火车来的北京。”郭大军说。
劳教决定书为何有两份?
关于使用旧劳教决定书的问题,兰州市公安局称,劳动教养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宣布无效。对此,公安部法制局批复:“被劳动教养人员因身体原因被劳动教养所拒收,符合所外执行条件的,以同级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名义依法作出劳动教养所外执行决定;不符合所外执行条件的,应在拒收情形消失后及时投所执行,拒收情形持续5年或5年以上未消失的,原劳动教养决定不再执行。”据此,皋兰县公安局再次将赵梅福投送劳教所执行。
免费为郭大军一家代理此案的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的张维玉律师介绍,郭家其实收到了两份劳教决定书,一份编号为“兰劳教 2010 23号”,另一份编号为83号。目前这两份劳教决定书都在律师手中。两份劳教决定书一模一样,23号是2010年送达家属的,而第二份是赵梅福上京探望儿子之后被继续劳教的通知书。“一事不再罚,公安机关不应该就其扰乱公共秩序一事做出两次处罚。”张律师说。
劳教决定书为何手写?
赵梅福再次被送至劳教所,家人收到的仍是2010年的那张劳教通知书,只不过落款的部分手写加了一行字:赵梅福于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肃省女子戒毒劳教所,期限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对此,兰州公安局解释:2012年11月12日,皋兰县公安局民警对赵梅福执行劳动教养决定时,赵梅福要求给其送达《劳动教养通知书》,而按规定《劳动教养通知书》不送达被劳教人员;赵梅福要求给其注明劳动教养起止日期,民警在《劳动教养决定书》上签注了劳动教养执行期间。执行民警的行为,尽管不影响《劳动教养决定书》的法律效力,但形式上的不规范,影响了劳动教养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教训深刻。对此,我们将以此为戒,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郭大军的父亲郭永昌认为,民警手写日期是极其不严肃的事情,而且第二次劳教的刑期也不准确。郭大军的妈妈在2010年被送至劳教所3天,但之前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7天。“如果继续劳教,这10天应该在第二次的时候抵扣,而不应该是实打实的1年。” 郭永昌说。虽然公安机关认为手写决定书日期并不影响其执行力,但是影响法律文书严肃性,而且日期也是错的。
■文/本报记者 李仲虞
独家对话
赵梅福:在劳教所突然犯病了
昨日晚11点,郭大军母亲赵梅福从兰州女子戒毒劳教所暂时释放,由皋兰县公安机关的民警接往当地,在派出所办完所有手续之后回家。记者联系赵梅福时,她的精神状况不太好,说话有气无力。
记者:您能给回忆一下在北京的火车站内被带走的情况吗?
赵梅福:当天夜里12点了,我准备在车站住下,随时找一班火车准备回家。这时候站内的民警过来查身份证,之后他们打电话给驻京办,驻京办就来人将我带走了。
记者:带您去哪了?他们对您还好吗?
赵梅福:就带到驻京办,驻京办住地下室,8个人一屋。条件不太好。每天就吃馒头和榨菜,吃不饱。
记者:然后呢?
赵梅福:我们县的警察就给我接走了,先去医院检查身体,然后就到了劳教所。
记者:您在劳教所怎么样?
赵梅福:劳教所的人都对我挺好的。我在里面感觉头晕、胸闷、难受,他们还特殊照顾我。不让我干活,就在里面休息,找医生给我检查了,说是血压高。有时候150,有时候180,高的时候200多。
记者:听您儿子说您以前没有血压高的问题,为什么在里面忽然犯病了呢?
赵梅福:我觉得又屈(记者注:委屈)又绝望,想这次进来可能再也出不去了,想死的心都有,死都是冤死的。我要死在这里就再也见不到我儿子了。不知道怎么就病了。我病了他们就给我输液,还吃了3次速效救心丸,也没让我干活。
记者:您的人身安全没有受到威胁吧?
赵梅福:确实没人逼我。
记者:公安机关说您和天水市农民赵某和孙某串通一同上访,这是怎么回事?
赵梅福:我不认识他们。这两个人是我在北京火车站见到的,他们也是来上访的,就住火车站。我在车站遇到他们就聊了起来。他们说要去司法部交材料,我不知道司法部在哪里。就问了他们,是否以后可以带着我。我不知道他们叫什么,也没留电话。后来我就被驻京办的人带走了,没跟他们一起去司法部。
记者:兰州警方说您进京去上访,您真去了吗?
赵梅福:我是去看儿子的,儿子不让我上访。在招待所里我睡了两天觉,写了点材料。临走那一天我去国家信访局登了一下记,也没交材料,也没闹事。然后就去火车站了。
记者:今后您打算还继续上访吗?
赵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