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日(12月1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11月25日、28日相继发生在本市河西区、河北区的“飞针”伤人案件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田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11月25日凌晨5时许,受害人窦某某在河西区解放路徐州道与蚌埠道之间靠近海信广场一侧行走时,被带有尾翼的针头射中臂部。11月28日0时许,受害人车某途经河北区靖江路月牙河附近时,一辆出租车上的人向其投射针管伤其臂部。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要求将此案列为市公安局局长督办案件全力侦破。市公安局分管领导组织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属地分局成立“11.25”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诸警配合,连续昼夜奋战,经过对现场细致勘查、走访群众、数据比对、排查等大量工作,于30日上午获得重要线索,确定本市男子田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民警立即对田某某暂住地及可能藏匿地进行蹲控。15时许,在东丽区万新街其暂住地将田某某抓获,并当场缴获针头针管81支,发射针管的弩箭枪1支。经讯问,田某某对使用弩箭枪向路边行人发射带尾翼针管针头的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市公安局负责同志表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的责任,公安机关对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行为绝不放过,依法严惩。(记者 常健 通讯员 刘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