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2年11月26日开始,本市将在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网站发布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的PM2.5日均浓度;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发布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各监测点位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2.5最近1小时和最近24小时滑动平均浓度(或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从2013年2月底开始,对全市所有监测点位开展空气质量评价,发布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2.5评价结果,发布最近1小时和最近24小时滑动平均浓度(或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
今年2月,环保部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按照新标准要求,今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微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本市作为首批参与新标准评价省市,积极开展自动监测站的升级改造工作。目前,已经完成15个国控监测站的升级改造,使本市国控监测站率先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市控监测站的升级改造工作也已经全面展开,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
据介绍,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PM2.5监测和公布监测数据只是解决大气环境问题的第一步,还必须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切实措施改善空气质量。今年7月30日,本市发布实施了《天津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措施以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为依据,制定了8项措施,共涉及20条大气污染防治内容,全面启动了PM2.5治理工作。今后本市将在6项污染物中已达标指标维持良好的前提下,对PM2.5、PM10两项主要超标指标分三个阶段实现逐步改善。第一阶段:到2015年,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下降4、12微克/立方米,达到51、84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到2020年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下降4、12微克/立方米,达到47、72微克/立方米;第三阶段:PM2.5、PM10年均浓度力争早日达到新标准限值,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记者 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