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市民政局获悉,《关于对天津困难老人增加居家养老护理补贴的意见》昨日正式出台。从10月1日起,天津将在现有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基础上增加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届时,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轻度、中度和重度照料等级,每月可领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共计150元、200元、400元。
受益对象
低保及8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
受益者包括两类人群:一是具有天津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二是8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天津最低工资标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
补贴额度
分三个等级以代金券形式发放
对经过评估,符合轻度、中度和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元、50元和200元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可与现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合并使用。合并使用后,符合轻度、中度和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由原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增加到每人每月150元、200元和400元。
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将以居家养老服务代金券的形式来支付补贴对象。
护理内容
有护理技能资质人员上门服务
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可用于:根据老年人护理服务方面的需求,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包括助穿衣、助清洁、助洗浴、助进食、助排便、助肢体康复等。服务单位要制定服务菜单,方便老年人选择护理项目,安排具有护理技能资质的护理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按照天津市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每人每小时13.1元,对轻度、中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的护理服务时间不低于4个小时;对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的护理服务时间不低于15个小时。(记者 单学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