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骗子以给付高息为诱饵向被害人借款近百万元人民币,但钱到手后立即开溜。日前,这名骗子已被宝坻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家住天津某区的陆某,下岗后一直待业。2012年8月30日,陆某的朋友赵某找到他,称自己承包的“在建工程”缺少资金,欲向陆某借款100万元,期限一个月,许诺到期一次性付给陆某利息20万元。陆某被赵某的高利息诱惑,但因手头余钱不多,暂时没有表态。赵某为了进一步打消陆某的疑虑,专程驱车带陆某来到宝坻区某开发区一个工地,让陆某观摩了自己承包的“在建工程”。为了得到20万利息,陆某将房产证抵押到拆借公司,贷款92万元,然后全部借给赵某。一个月后,当陆某向赵某索要本金、利息时,已无法联系到赵某。陆某报案后,赵某被抓获。
经查,赵某并无所谓的在建工程,带陆某实地观摩的只是随便找的一个工地,其从陆某处得到的92万元已全部挥霍。(记者张家民通讯员蔺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