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6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对外通报了长治市公务员录用舞弊案,共有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年4月,家住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的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宋某,回家乡参加当地的公务员考试,报考长治市环保局科员,取得了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的成绩。但在2011年8月11日、17日当地人社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复检中,宋江明的血红蛋白不符合标准,其随后的7次血常规检验结果均显示正常。山西省长治“公考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却因体检被刷”一事经网络披露后,引发社会关注。
2011年11月2日,长治市纪委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
经查: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在2011年长治市公务员考录体检中,分别收受递补考生家长贿赂10万元、1.7万元,为递补考生顺利录用提供方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指使他人篡改体检数据,弄虚作假签署体检报告。长治县荫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贾志红,为女儿能顺利递补录取公务员分别向赵波、吉新瑞行贿10万元、1.7万元。
山西省纪委发言人称,赵波等人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致使本该录用的考生宋某未被录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经长治市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波、吉新瑞、贾志红、韩玉梅4人开除党籍处分,并因涉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其余6名涉案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4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任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