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1月17日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省教育厅联合举行的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闻发布会通报称,11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向全省15.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2011—201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92亿元,实现了山东省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目标。
据介绍,从2008年底正式启动该业务,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累计发放贷款35万人次,累计金额19.12亿元,惠及全省16个市,144个县(市、区、开发区)约2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诚信教育力度仍需加大。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有的学生和家长到期不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到学生家里,部分家长甚至不认账。今年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共有51万学生需要自付贷款本息,涉及还息金额2.5亿元,本息回收压力开始显现。”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张瑞宇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发放人数和金额均占到市场70%,今年新增181万人次,新增贷款101亿元,到今年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超过550万人次,累计发放贷款达300亿元,已经覆盖全国1695个县区,2546所高校。
2007年以来,山东省建立健全了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全覆盖”;全省各级财政及其他各渠道平均每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约40亿元,惠及学生280万人次。截至目前,山东省各级财政已经为山东省的大学生助学贷款累计支付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4.55亿元。(王 原 王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