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滨海新区环保局获悉,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要求,到2015年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要在2010年排放的基础上分别削减9.4%、15.2%、9.2%和10.4%,同时要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为零。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新区将按照“总量控制、等量置换;新老挂钩、总量平衡;有偿调剂、异地减排;国家认定和年度结转”的原则,削减存量,控制新增量。通过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外购电比例,提高锅炉脱硫效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等措施,促进“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热电联产改善供热结构
“十二五”期间,新区将有效控制新增燃煤量及新增城镇常住人口,新增燃煤量控制在840万吨以内、新增城镇常住人口控制在152万人以内。
新区将改善供热结构,新增发电机组全部落实热电联产、以热定电;建成区内严禁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新增供热面积全部实现热电联产、燃气或其它清洁能源供热;积极推进现有燃煤供热锅炉热电联产替代或改燃,力争完成60%以上,年燃煤量控制在95万吨以下。
根据部署,“十二五”期间滨海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2010年污染源普查更新的基数,控制新增量为零。
加强监管提升工程减排
到2014年底前,新区工业企业自备电厂的小火电机组完成配套建设或完善监控设施,全部纳入国家电网脱硫监管系统统一管理,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的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烟气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70%以上。
新区将加强日常监管,提升工程减排。已投入运行的脱硫设施必须保证与机组同步运行,自备电厂脱硫率要达到90%以上,2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机组脱硫率达到95%以上,确保达标排放;完成在线监测系统中控室监控设备升级改造,确保数据的准确传输,并完善减排档案;自备电厂认真探索氮氧化物削减途径,做好执行新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加大关停淘汰力度
据了解,新区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低碳经济,进一步加大对生产规模小、物耗能耗高、污染排放量大、生产能力落后、不符合我区发展规划的生产设施及企业的关停淘汰力度。对淘汰关停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落实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
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
2013年底前,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总能力将达到70万吨/日,2014年底前实际城镇污水处理量增加到56万吨/日以上,再生水年回用量达到7300万吨。
新区将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至95%以上;示范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全部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者纳入已有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新区还将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补贴政策,确保项目正常稳定运行。
淘汰治理黄标车
新区将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2014年底前完成淘汰或治理黄标车任务。
此外,新区还将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加强农村环保基础工作。积极防治工业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农民生活垃圾污染和秸秆污染。加强对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综合利用。(记者 陈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