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年以来,淄博高新区政府采购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采购原则,以“深化改革、扩大规模、依法监管、规范操作、增强服务、提高效率”为目标,采取“增强预算编制、严格管采分离、规范信息公开”三项措施,努力打造阳光政府采购。截至7月31日,高新区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额4195万元,节约资金830万元,节支率19%。
一是落实预算编制,提高约束能力。严格按照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各单位根据预算提前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年初预算进行审核,对没有预算批准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政府采购计划,有效提高了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严格管采分离,完善监督体系。全面落实“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运行机构,对限额以上项目全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在采购过程中,财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有效杜绝了各种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提升了政府形象。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提高透明程度。严格实行政府采购程序、信息、过程、结果“四公开”,在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招标、中标公告,采购过程中实行现场监督、现场纠错,确保了招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王志 孙勋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