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市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本市将通过制定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营造扶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发展,激发经济活力。
《实施意见》中提出,鼓励民间资本通过重组联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等方式,实现民间资本做大做强。为此,本市将实施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和上市;安排财政资金,扶持复合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发展;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产业的民营企业实行减免或返还部分市级权限内税收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记者谷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