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前天召开的天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天津市将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十二五”期间,民间投资展占全社会投资比重实现年均提高1%,到2015年超过46%。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民间投资总量由2006年的470.8亿元增长至2010年的2663.6亿元,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25.4%提高到40.9%。《意见》从市场准入、财税政策、金融支持、土地利用等方面对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本市民间投资发展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支持政策和要求,并提出,除政府投资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外,其他领域尤其是一般竞争性领域要尽快确立民间投资的主体地位。(记者谷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