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际邮轮母港
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年5月1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天津市政府上报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5月19日,国家发改委将该《方案》正式印发,同意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为核心载体,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推进国际化市场体系建设,条件成熟时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
《方案》提出,用5至10年的时间,基本完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航运融资、航运交易、航运租赁、离岸金融服务等功能,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成为各类航运要素聚集、服务辐射效应显著、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核心功能区,综合功能完善的国际航运融资中心。
《方案》在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以及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租赁等发展国际航运业的关键环节,给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以极大的政策支持。这是我国目前在支持国际航运业和租赁业发展中,支持力度最大、政策覆盖面最广、系统性最强的方案。
推进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创新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开展航运金融业务和租赁业务试点,有利于加快天津国际航运业中游和上游产业发展,缩小与世界上主要国际航运中心的差距;有利于发挥天津滨海新区的先进制造业优势,加快发展现代高端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积极开展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新时期开发开放的新模式。
《方案》具有鲜明的东疆特色
一是国务院在对天津城市发展的定位中明确提出,天津要建成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船舶登记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该《方案》赋予了东疆保税港区推进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并将相关政策的批准权下放到国家交通运输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选择地放宽船公司股权结构比例、船龄限制、船级社等准入条件,天津市正在抓紧研究制订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报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加快东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建设,为提升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航运服务功能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二是《方案》明确指出,对东疆保税港区的汽车转口贸易,适用进区保税的政策。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骗退税措施前提下,对东疆保税港区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促进中转业务的发展。
天津作为中国最大的进口整车集散地,2010年,整车进口占全国整车进口的45%。天津拥有三条亚欧大陆桥,通向中北亚地区。转口贸易汽车落地保税和启运港退税先行试点政策的获批,将有利于天津保持汽车进出口国内最大集散地的优势。增强辐射服务“三北腹地”的能力,这对于促进东疆保税港区功能开发,促进天津发展成为东北亚、甚至是亚太地区最大的汽车国际贸易基地,进行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区建设探索等必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三是开设离岸账户、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是航运、贸易和物流业务国际化的基础和条件。《方案》中明确允许已经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包括招商、深发、浦发、交行)可以到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离岸业务机构,允许在东疆注册的企业开设离案账户,推进人民币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拓宽人民币流入渠道。东疆继深圳、上海之后,成为第三个允许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区域,可以说,现在能够开展离岸业务的由“两地四行”变成了“三地四行”。该项政策的实施,是对中国离岸业务功能的有益补充,是对天津和滨海新区金融改革探索的有益尝试,也是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推进中资金融机构国际化,增强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探索。
四是自2009年首架单机融资租赁企业落户东疆后,截至今年5月底,注册在东疆的租赁公司近百家,东疆已经是中国目前最大的单机、单船公司聚集地。在融资租赁方面,该《方案》鼓励天津东疆港区推进租赁业务先行先试。该方案的落实,将进一步强化东疆保税港区在融资租赁业的全国领先地位,进而对东疆建设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融资租赁业集散地,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推进《方案》的推动与落实,尽快实现政策效应的最大化,天津市政府已经成立了《方案》推动与落实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对接国家相关部委,协调、推动《方案》落实。同时,对照《方案》创新试点政策,分别成立了专项工作推动组,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确定牵头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限定时限、明确分工,争取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在用好用足国家政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通讯员 鲁夏 记者 赵贤钰
东疆港区规划图
“滨海一洋”综合项目体游艇会项目
东疆保税港区
1987年
东疆保税港区的开发设想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87年纳入天津港总体规划,获交通部、市政府联合批准。
2006年
5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8月,国务院关于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批复正式下发。
2007年
1月,《天津港东疆港区总体规划》正式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批复。
12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正式开港。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一期4平方公里正式封关运作。
2008年
1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天津东疆港区管理委员会同时挂牌成立。
2009年
7月,滨海新区出台《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明确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东疆保税港区建设。
2010年
6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口岸对外开放顺利通过了由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总参谋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家验收组的验收,标志着东疆保税港区具备了口岸正式对外开放的条件,天津口岸对外开放范围进一步扩大,天津港口岸功能和服务辐射能力进一步扩展。
2011年
5月,《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正式获得国务院办公厅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