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冬春易发自然灾害,进而影响省会蔬菜供应。为保证蔬菜供应,日前,石家庄市政府正式通过《关于建立石家庄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今后省会每年冬春季节将储备7500吨大白菜、圆白菜、白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等6种常用易储存蔬菜。
根据《意见》要求,每年自12月1日开始至次年3月31日止为一个储备期,共计121天。12月1日前储备蔬菜入库完毕,共储备7500吨(按每人每天消费蔬菜0.5公斤,市区300万人口5天的消费量储备)。
据悉,承储任务可由多家企业承担,但原则上不超过10家。市财政每年安排1100万元专款,设立市级冬春蔬菜储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承储企业资金占用费利息、储存费、搬倒整理费、入库蔬菜安全检测费等费用,以及组织招投标、标牌制作、日常管理等工作经费。在储备期间实际动用储备蔬菜时,按实际动用量再对承储企业运杂费、进场费、销售差价等予以补贴。(记者彭丽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