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安办发电〔201 〕1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昆明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高开安委〔2010〕23号)精神。在“元旦”之前及期间,高新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高新安监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质监分局、社会事业局、消防大队、交警四大队等部门深入到企业、工地、社区,重点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建筑项目工地以及区内施工道路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再次进行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时整改。
2010年12月30日,位于昆明官渡区东郊金马寺的昆明全新生物制药公司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爆炸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5人重度烧伤。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海口大桥附近正在修建的海口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发生沙石渗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针对两起事故,高新区立即下发《昆明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昆高开安委〔2010〕24号),按照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企业,尤其是辖区内制药企业立即召开会议,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
由于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进区企业强化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元旦”期间高新区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全区安全生产态势良好,各项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