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因为不满女友徐小姐提出分手,男子张某纠缠不休并将其强奸,事后徐小姐因此服毒自杀。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徐小姐家属经济损失32万余元。
2008年初,徐小姐和张某成为恋人。2009年5月,徐小姐觉得两人性格不合适,提出分手。张某心里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决心报复。2009年7月,张某再次找到徐小姐,称想“叙叙旧”,将其带到自己租住的家中,以威胁、殴打等手段将徐小姐强奸。徐小姐清醒后,承受不住打击服农药自杀,虽然及时被路人发现并送到医院,但仍医治无效死亡。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