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吴某自称是证券公司操盘手,以私募基金投资、办理北京户口等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640余万元。今天上午,一中院通报,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33岁的吴某拥有大学文化程度,因为无业,囊中羞涩的他选择了行骗这个“职业”。
事主翁某讲,吴某之所以成功行骗,就是抓住了很多人心理,先期返利,获取投资人的信任,然后再逐步设下骗局。
翁某说,2009年夏天,吴某对他说,自己在某证券公司上班,是掌控30亿元资金的操盘手,现在公司内部有私募基金可以投资,回报率为100%,并且与公司签协议,绝对有保障。
2010年3月,他汇给吴某30万元投资基金。2011年4月,吴某连本带利一共给他60万元。几天后,他又给了吴某80万元。2012年4月,吴某本应连本带利返还他160万元。
但此时,吴某告诉他,现在公司资金周转,返利还需要一个月时间,不如先续签合同,到时候一并返还。翁某听后,觉得吴某不会骗他,就答应与吴某续签合同。
此后,吴某拿来一份300万元的合同,对翁某说,这份合同中,他本人投资140万元,余下的160万由翁某承担。过了一段时间,吴某称资金链出了问题,此刻,翁某也逐渐发觉私募基金投资有假。
他立即向吴某要钱,2012年7月,吴某给他汇款10万元之后就消失了。
另据警方调查,吴某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还以证券公司操盘手为名,号称可以帮助别人投资股指期货并高额返利回报,分别骗取王某、赵某等人数十万元。
除此之外,吴某还有另一条“生财之路”,据警方调查,2007年至2011年,他谎称自己的岳父是北京某公安分局局长,以可以办北京户口或安排工作为名,骗取刘某、赵某等人170余万元。
发觉自己被骗后,多名被害人去某证券公司找吴某要钱,结果得到的答复是,公司根本没有吴某这个人,所有合同及印章都是伪造的。随着吴某落网,警方调查确认,其以各种名义共诈骗了64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吴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鉴于其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予以从轻处罚,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