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两天,延长供暖费用将由市财政补贴,不会向市民收取
北京将延长两天供热,供热结束日期为3月17日24时。
记者从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获悉,根据北京市专业气象台预测,北京市近期将有一次降温天气过程,且3月16日、17日恰逢周末,很多市民都会在家,为了让居民免受降温影响,市市政市容委向各区县、各供热单位、能源供应部门下达了延长居民供热时间的指令,将2012-2013年采暖季居民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17日24时。
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前停暖
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一些小供热厂或锅炉房因为延长供热出现煤炭储备不够的情况,可以联系各区县供热办,由煤炭公司向其运煤。
市市政市容委要求各供热单位要积极落实延长供暖所需人力和燃料资源,并且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前停暖,要确保居民室内温度达到标准。并且,各区县市政市容委要督促辖区内供热单位做好延长居民供热时间的工作,积极协调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对供热质量及时间进行考核。
同时,电网调度部门要确保在京各热电厂稳定供热。市燃气集团要做好供气、售气保障工作。
此次延长供热不会向市民收取费用。按照以往延长供热的情况,这笔费用将由市财政对供热单位予以补贴。非居民用户将不享受免费延长供热的政策,是否延长供热时间,由供热、用热双方协商确定,政府将不予补贴。
延长供热难以作为制度固定下来
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预测3月15日之后室外日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将延长供暖。有市民表示,停暖之后那几天挨冻很难受,即使平均气温高于5℃也还是希望能有暖气,可否将延长供热作为制度保留下来?
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前或者延长供热一般都要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的指令来安排。但如果整个小区的居民都愿意延长供热,可以与热力集团单独签订协议来延长供热,需要多交一定的供热费。因为各家的需求都不一样,因此目前北京还没有这样的小区出现。(记者饶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