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最近,如何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成为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天津委员提交提案,针对这一问题建言献策。
尽快建立
事先审议事后监督机制
左晔委员在提交的《关于切实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尽快制定各级政府“三公经费”的事先审议事后监督机制的建议》提案中认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在全社会得到了极大反响和赞誉。但是,盛赞之余大家也在担心改变作风的八项规定能不能坚持下去?可不可以形成一个长效机制?
左晔委员建议,要切实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将“三公经费”事先审议审批、事后公示公开,作为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的重要工作抓手,纳入年度常态化的重要工作之中,形成完善的工作流程。各级政府尽快公示“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出台法规
禁止烟酒消费纳入公务支出
苑春鸣委员在提交的《关于制度性禁止烟酒消费纳入公务支出及企业成本的建议》提案中认为,长期以来,高档烟酒成为公务消费的重要支出,实际上,烟酒产品作为公务消费产品毫无合理性,却从一个侧面助长了奢侈之风,影响各级公务人员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
苑春鸣委员建议,要出台相关法规禁止烟酒纳入公款消费。禁止非专营机构销售烟酒,禁止以一般产品的销售发票替代烟酒销售发票,并制定违反相关法规制度的处罚条款。烟酒专用发票,一律不得纳入国家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任何形式公务消费的报销范围(例外的情形仅限于必要的外事场合)。采取弄虚作假方式报销的,将依据其消费规模和违规程度削减该部门以后若干年度的预算额度。烟酒专用发票,一律不得纳入企业成本的报销范围。(记者 刘平 张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