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012年,北京各级法院共审结案件近41万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36.8件,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出一倍。10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在北京团审议“两院”报告时表示,去年北京法院民事审判案件的调解撤诉达到了59.8%,法院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能达到98.5%。
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5%
慕平表示,2012年,北京法院民事审判案件的调解撤诉达到了59.8%,比五年前提高9.5个百分点。进入到诉讼程序的各类案件法院的一审服判率达到87.6%,二审后服判息诉俗率达到了97.5%。绝大多数案件都可以通过一审、二审法律设定的程序解决了纠纷,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的只占很小的比例。
从执行案件的情况来看,全市法院2012年实际执行率达到77.2%,基本做到凡是有执行条件的案件都能得到执行。从审判的效率来看,全市法院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能达到98.5%。
全市法官人均2.66天结一案
在谈到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时,慕平表示,案件数量长期居高不下,案件复杂程度和处理难度也在不断增加。近年来,北京市法院每年结案的数量在40万件左右,2012年审结了409564件,去年全市法院一线的法官人均结案率在136.8件。“尽管近几年法院的编制有所增加,人均结案率也略有下降,但是总体上人均办案水平是很高的,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出一倍。”
同时,执法环境也更加复杂,一些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的因素也还比较多,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上来看,存在着上下级法院以及法院内部对审判管理工作的行政化的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定的审判组织和审判程序作用的发挥。此外,法官队伍的素质能力仍存在差距。
法官平均年龄下降经验不足
“法官队伍的素质能力仍然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存在差距。”慕平表示,目前法官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比五年前提高了7.9个百分点,研究生以上学历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法官整体的年龄下降了2岁,审判一线现在大部分办案的审判人员都是35岁以下的青年。但是审判经验不足,社会阅历少,因此在很多案件上也很难做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慕平表示,各级法院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审判人员应当把主要的精力放办案上,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法院要进一步优化审判管理,合理的配置审判资源,按照审判工作的规律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内部的考核评价体系,注意防止审判管理过度行政化,充分发挥审判组织、审判制度的价值作用。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公开的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的办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的公信力。要更加注重加强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教育,严格职业准入,加强教育培训,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机制,尊重法官的独立思考和判断,维护法官的职业荣誉感。(柳杰 吕峥 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