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一定标准的租房补贴,由其自行租赁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取得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可以选择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自行租赁住房。
二、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收入低于2万元(含);
(三)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
三、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4元;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2元。
四、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是多少?
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与廉租房租房补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相同,均为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
五、申请家庭月租房补贴额如何计算?
答: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与廉租房租房补贴月补贴计算方法相同。对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均按15平方米计算。
六、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月可享受最低补贴额是多少?
答: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市内六区每月24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210元、两区三县每月180元。
七、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补贴人口如何认定?
答:申请家庭补贴人口的认定,原则上按照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认定方法执行。家庭人口以《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管理规定》下发之日前落户的人口为准;下发之日后落户的,除户主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其他迁入申请人户籍的家庭成员应在3年以上。
八、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如何认定?
答:申请家庭住房认定程序及方法按照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