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今年天津市确定全年新建保障性住房10.5万套、新增“三种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下同)受益家庭1万户的工作目标。为加快改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天津市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
根据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布情况,将2012年“三种补贴”工作目标分解到区县;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情况,明确2012年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的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的住房保障工作,要将承担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进度。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责任目标,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考核。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区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据了解,2012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5万套,其中市国土房管局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万套、限价商品住房1万套)市发展改革委5万套(示范小城镇安置房);东丽区0.2万套(“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北辰区0.8万套(“城中村”改造安置房);滨海新区2.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8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1万套、限价商品住房0.6万套)。记者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