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目前,本市医保登记糖尿病病人共有20万人。近两年,糖尿病的优惠政策被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欺诈骗保、倒卖药品的行为屡禁不止。为了维护参保患者的利益,我们向全市糖尿病病人发出一份服务信,明确解释今后糖尿病病人该如何鉴定、就医、报销,并正式公布刚刚挂牌的11家糖尿病门特病种鉴定中心以及24种可以报销的降糖药品。
今后,凡参保人员确诊为糖尿病,需要办理医保门特登记的,应当到市人力社保局和卫生局指定的11家门特鉴定机构鉴定(名单附后)。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门特标准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确认后,可以享受医保门特报销待遇。登记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登记期满前两个月内重新鉴定,并登记确认。该政策已经从今年2月13日起实施。
办理门特登记确认的糖尿病患者,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在自己选定的定点就医服务机构就医购药,在一个年度内,降糖药品费用未超过1万元的,继续联网刷卡报销;降糖药品费用超过1万元后,发生的糖尿病门特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年终一次性申报报销。也就是说,降糖药品费用确实需要超过1万元的,仍然可以享受医保门特的报销待遇,只是需要个人先垫付一部分。而且参保患者住院治疗或在普通门诊就医的,继续实行联网刷卡报销,不受影响。降糖药品主要包括18种西药和6种中成药(明细附后)。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为了方便垫付患者报销,患者应继续在医院刷社保卡上传诊疗信息,社保经办机构将以此作为垫付医疗费审核报销的电子明细。
按照规定,今年医师为糖尿病参保患者开具处方时,医保信息系统将向医师提供患者在以往一段时间内各类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就诊医疗机构(含药店)、就诊时间、用药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医师能够了解患者病情,合理施治,避免重复开药。
为打击各类违规骗保行为,医疗保险监控系统将实时监控各类就医诊疗行为。对鉴定机构虚假鉴定的,取消其鉴定机构资格;对参保人员虚假登记的,撤销登记。对涉及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补充解释
“药品费”特指
降血糖药品费
《关于印发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已有近两个月,在此期间,一些参保患者对于新规存在着一定的疑惑,针对普遍关注的两大问题,记者专访了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负责人。
记者:新规规定,已办理糖尿病门特登记的参保患者,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药品费用超过1万元的,不再实行联网报销,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按照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垫付医疗报销程序,年终一次性申报报销。这里面说的“药品费”是什么概念,如果患有较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限额1万元够用吗?不够用怎么办?
市人社局:新规称“药品费”特指降血糖药品费,并非全部药品费。也就是说,计算1万元额度时,只计算降血糖药品发生费用。该项政策是在广泛征求临床医学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糖尿病患者用药实际需求,审慎出台的。据临床专家测算,绝大多数糖尿病参保患者一年发生的降血糖药品费应该在1万元以内。对极少数确实患有严重并发症、病情严重的,可继续转住院治疗,仍然实行联网刷卡报销。
记者:如果患者是2012年2月13日前办理的糖尿病门特登记,原登记的医院又不在这次公布的11家医院范围内,应到哪里鉴定?什么时间办理?
市人社局:按照规定,参保患者被首次诊断为糖尿病的,如需要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登记,应当持初次诊断材料到指定的11家鉴定机构进行糖尿病门特鉴定。经11家鉴定机构鉴定符合糖尿病门特标准的,社保经办机构予以确认登记,纳入糖尿病门特管理,按规定享受门特待遇。登记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在登记期满前两个月内在11家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并办理登记确认,无需在今年2月13日以后马上就鉴定。
11家鉴定机构名单及责任范围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范围:南开、红桥、河北、西青、北辰;天津市公安医院 范围:河西、和平、河东、东丽、津南;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范围:滨海新区;天津市汉沽区医院 范围:滨海新区;大港医院 范围:滨海新区;天津市宁河县医院 范围:宁河;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 范围:武清;天津市静海县医院 范围:静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范围:宝坻;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 范围:蓟县;大港油田总医院 范围:大港油田。
24种降糖药明细
西药部分(通用名):动物源胰岛素;重组人胰岛素;门冬胰岛素;甘精胰岛素;赖脯胰岛素;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格列齐特;那格列奈;瑞格列奈;二甲双胍;二甲双胍(缓释控释剂型);阿卡波糖;伏格列波糖;吡格列酮;罗格列酮。
中成药部分(通用名):玉泉丸(颗粒、胶囊);参芪降糖颗粒(胶囊);金芪降糖颗粒(胶囊、片);糖脉康颗粒;消渴康颗粒;参芪消渴胶囊。(记者 侯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