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烟台高新区被正式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时间自今年1月1日起算,为期3年,成为山东省7家试点园区之一。这标志着烟台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又一历史性突破。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后,烟台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制度建设、人才培训、工作经费、资源信息利用等方面将得到国家的支持和帮助。
为助推高新区蓝色经济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加快产业集群聚集发展,烟台高新区始终把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园区试点工作要求,在今后3年的试点期内,烟台高新区将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工作体系与工作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重点推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园区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韩士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