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月16日,已故著名诗人、作家、翻译家、社会活动家冰心的3名子女(吴平、吴冰、吴青),就某媒体及北京乐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冰心肖像提起的侵犯肖像权之诉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请求法院判决2名被告向他们赔礼道歉,赔偿1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广告盗用冰心像
2011年10月11日,某报纸刊发了整版题为《北京心脑血管、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请注意》介绍茶金素胶囊的广告,在显眼的“注意听一下吃过‘茶金素’的人怎么说”中,刊登了冰心的肖像,旁边的独白则是自称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十街坊陈阿姨”的介绍,称自己2006年因脑溢血入院,生命虽无大碍,但是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半边身体症状明显,左半边肢体麻木、手及胳膊不能屈伸。服用茶金素后,血管开始被疏通了,后来手可以握东西、手指能弯曲了。
原告律师称,他们经过调查发现,广告中所宣传的茶金素称系中华心脑血管协会重点推荐,所用语言均为“治疗、临床、疗效”等,说明该产品是药品,但是,广告中只有一个免费电话,所称的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却未标明审批号,在相关国家机关也无法查实,是非法产品。
案件仍在审理中
原告方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周海婴诉绍兴越王珠宝金行侵犯鲁迅肖像权一案应否受理的答复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问的规定。
曾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的吴平生气地说:“未经同意使用了我母亲的肖像,还用他人冒充,竟然认为没有错!”原告因此请求法院判决2名被告向他们赔礼道歉,赔偿1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据悉,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中,法官认为该案涉及管辖的问题,需要研究后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