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2月8日召开的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所有村卫生室都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这意味着广大农民群众今后在村卫生室看病就医,都可以用上“零差率”药品。副省长杨汭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村卫生室所需基本药物列入所属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计划,由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采购,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今年,我省还将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延伸,11个市综合改革试点县医院将试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将强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付款,各市、县(市、区)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的金额不得低于药品采购总金额的70%,30日内回款率要达到80%,配送及时到位率要达到90%以上,网上采购率要达到100%。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网采购药品、不使用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不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等行为。将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基层用药情况,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实施。
截至目前,我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逐步完善,实行以省为单位统一招标,实现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付款,并完成了两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格比国家零售指导价平均降低46%和59%,基本实现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此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保障制度综合改革也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