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我省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课时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方案细则,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保证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高等学校要把体育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之中,体育课程的考核结果列入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高等学校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两学年四学期不得少于144学时(专科学校不得少于三学期104学时);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每学年开设的体育选修课不少于40学时。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中小学要合理安排课业时间,组织好每天上午的大课间(30分钟)体育活动,列入学校课程表,纳入教学计划。寄宿制中小学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坚持早操制度。中小学要确保学生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有一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并排进课程表,纳入教学计划;高等学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活动。通过体育教学和体育锻炼,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