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011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为切实做好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高新区建设进程,日前,天津滨海高新区召开“六五”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滨海高新区工委副书记、巡视员、“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张世军出席并讲话,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高中琪主持会议,高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滨海高新区工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代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高新区“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主要工作、取得成效和高新区“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并就普法规划征求各单位的意见。
张世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滨海高新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滨海高新区六五普法工作做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对于保障高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高新区,全面实现建设全国一流高新区的奋斗目标,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二是要围绕“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做好贴近高新区发展、贴近职工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法律“四进”活动,特别是对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创新载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要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三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务求实效。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切实抓好每年普法重点任务的落实,并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部门考核评估体系,扎实推动高新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使“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按照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制定《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工作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高新区“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推动法制理念逐步深入人心。(2)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和“诚信”原则的宣传教育,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规范管理;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3)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信访、调解等相关法规宣传,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生态高新区建设;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构建和谐高新区提供保障。(4)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廉洁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1)开展全方位的依法治理,推动科学发展。扎实推进法治高新区建设,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根据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高新区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先进单位创建活动。(2)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审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权力干净运行。(3)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指导和帮助高新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地法律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帮助企业和个人维护合法权益,规避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组织和人员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4)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推动和谐高新区建设。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晚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益诉求。(5)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以《科技先导》报和高新区门户网站为载体,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行政效能监督员等群体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拓宽信息搜集渠道,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三、积极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主题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载体,集中开展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制教育深入基层。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开展法制文化活动,运用法制宣传展牌、法律讲座、普法电影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