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有市民向网上帮办咨询关于新生儿如何办理准生证的问题。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新生儿父母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
市民张女士是天津市南开区户籍,其老公是湖北武汉市户籍,夫妇二人都在北京居住,今年计划要宝宝,宝宝出生后想要随母亲落户在天津,却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准生证。
随后,网上帮办跟南开分局户政科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这种情况,孩子出生后想要随母亲落户在天津,需到张女士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
关于跨省市婚姻夫妇如何办理准生证的问题,网上帮办咨询了天津市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作出以下解释。
夫妇中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并居住在我市的,可以在本市居民户籍地的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办理时需出具5项基本证明:(1)妊娠诊断证明、(2)结婚证、(3)户口本、(4)身份证、(5)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另外,还需出具外省市户籍一方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证明。
夫妇中女方本市户籍,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的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办理时需出具5项基本证明:(1)妊娠诊断证明、(2)结婚证、(3)户口本、(4)身份证、(5)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另外,男方还需出具其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证明。
具体问题市民可咨询户口所在地计生委。(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