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网讯 日前,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丁巨波就我区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丁巨波说:“根据区委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区选举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五步进行。”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
记者:最近,区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应该说,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下面,我们想就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对您进行采访。
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次我区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丁巨波: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7月至12月进行。2011年11月1日为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日,以此日作为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的时间,11月1日至2日进行投票选举,同步选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2011年11月底以前召开各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12月底以前召开区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记者:目前,我区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作为选民,只有知晓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才能自觉地参与其中。请您谈一谈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好吗?
丁巨波: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正值“十二五”开局之年、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时期,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这次换届选举将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组成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区、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新一届国家机关组成人员。通过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为人大代表,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为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做好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国家性质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很多,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换届选举的过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广大选民通过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将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
三、做好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今后五年是我区发展至关重要、非常关键的时期,既面临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通过这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实行广泛的人民民主,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把我区二百多万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打好十大战役、推进十大改革、促进滨海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将为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努力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顺利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滨海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步骤
记者:大家知道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具有严格法律规定的系统工程,区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工作步骤具体作了安排。那么,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
丁巨波: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区选举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五步进行。
一、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8月下旬至10月11日,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按照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及选民资格审查。10月11日(即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各选区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发选民证、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
二、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10月12日至10月16日,各选区提名推荐本选区的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也可以由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选举委员会将各方面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后,在10月16日(即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三、讨论、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10月17日至10月24日,各选区选民小组对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协商。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0月24日(即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各选区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再次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
四、投票选举
10月25日至10月31日,各选区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再次核对选区的选民人数,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11月1日至2日,全区投票选举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届时,各选区组织本选区选民投票。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和当选票数。
五、召开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1年11月底以前召开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2月底以前召开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至此,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部完成。
本次换届选举应注意哪些问题
记者:目前我区区、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已经开展。大家知道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责任重大,选好代表意义非凡。请您讲讲这次换届选举应注意哪些问题好吗?
丁巨波:这次换届选举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代表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国家管理的热情,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在选举时,选民和代表有权联名提出候选人,有权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有权选择自己信赖的人当人大代表或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各级选举工作机构和选举工作人员,要充分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意愿,保障他们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
第二,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在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是相辅相成的,发扬民主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严格依法办事是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法制保障。各级选举工作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绝不能绕开法律,简单从事。
第三,要注重代表素质和结构,选出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着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职责。代表素质如何,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能否有效行使职权、发挥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换届选举中,要按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履职能力等要求,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保证代表的政治素质。要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比本届有所上升,确保妇女代表的比例比本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本届有所降低。
第四,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及我市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意防止和严肃处理各种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于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严肃查处,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保障。
记者:在结束这次采访之前,您还要对全区选民说些什么吗?
丁巨波:尊敬的各位选民,我区区、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民行使选举权是参与国家管理的基本形式,希望广大选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行动起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支持、配合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认真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家乡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记者 陈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