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将有协管员。13日,记者从济南市农业部门获悉,济南市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特色品牌基地、都市农业园区和“三品一标”基地等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农民中选聘20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据了解,济南市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市共选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200名,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特色品牌基地、都市农业园区和“三品一标”基地等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农民中选聘。根据乡镇设置及特色品牌基地、都市农业园区建设布局情况,每乡(镇)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选聘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重点基地、园区乡镇选聘2-3名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职责主要包括: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农业投入品市场协管工作,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积极劝阻;及时上报当地农产品产销信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由乡镇政府推荐,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农业局备案。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协管员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议》并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聘书,实行一年一聘。(记者 邢振宇 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