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开发区第四批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名录日前出炉,名录调整并增加了多项奖励条目。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区每年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区内企业开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第四批鼓励名录,开发区内以生产企业、商贸公司、宾馆等为主体的污水原位再生工程,日处理能力不低于100吨并达到相关标准的,可以获得项目投资金额30%的财政补贴,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新名录中新增奖励政策包括能源管理体系奖励、绿色建筑评价标志等。根据新名录,开发区鼓励企业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管委会将对认证所产生的费用给予50%的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此外,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志的建筑业主,将根据项目所获标志的不同星级,分别获得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在新增鼓励项目的同时,第四批名录还对部分鼓励项目进行了调整,如在LEED认证项目方面,将现行名录中的补贴标准分别降低为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并且明确申报建立的建筑必须为开发区的区内建筑,且该条目的补贴不能与“绿色建筑评价项目”兼得。(记者 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