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组织开展的第二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过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媒体公示、市民投票、评委会评审、市文明委批准等程序,评选活动圆满结束。
这次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市民群众踊跃参与,在1个月的推荐申报时间内,基础群众共推荐出18000多名人选,经过层层推荐评选,51名先进典型成为天津市道德模范候选人。这些候选人简要事迹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北方网等媒体刊登后,从4月21日至5月6日,组委会共收到纸质选票1169549张;网络点击1211787人次;96860声讯电话8043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等特邀代表选票435张。根据公众投票和评委投票结果,产生21名第二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并得到市文明委批准。这些道德模范既有为天津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产业工人和企业管理者,又有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市民,集中体现了新时期天津人崇德尚义、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许多市民给组委会打来电话说,“候选人的事迹个个都让人感动,每个候选人都有资格当选道德模范,我们是流着眼泪一个一个地看完这些事迹的,道德模范值得我们崇敬和学习”。
按照评选规则,王本强、安淑霞、程浩、刘长锁、梁兵、陈兆祥、唐云洪、齐建东、孙玄、李兵、刘友荣、沈付有、王玉芹、刘春海、袁滨渤、尤立红、王兴国、李秀英、权月、孙志明、王素芳、靳猷、赵康、丁长伟、张寿彭、尹桂荣、王淑云、杨克风、孟庆有、邢来发等30名同志获得第二届天津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
根据全国道德模范组委会要求,经评委会评议,市文明委批准,魏宏、张俊兰、安艳江、陈永刚、李维廉、李辉忠、孔祥瑞、王宝泉、王欣顾金钟夫妇、赵静华等11名同志被推荐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记者 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