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从市海洋局获悉,《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了保护区的保护对象是“以贝壳堤、牡蛎礁构成的珍稀古海岸遗迹和湿地自然环境及其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重新明确保护区四至范围,并规定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任何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开挖、采集贝壳和牡蛎壳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造成危害的活动。在保护区内开挖、采集贝壳和牡蛎壳以及从事其他活动造成保护区破坏的,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堪称“天然博物馆”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84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2年10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唯一的以贝壳堤、牡蛎滩珍稀古海岸遗迹和湿地自然环境及其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和管理对象的国家级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主要是由贝壳堤、牡蛎礁构成的珍惜古海岸遗迹和七里海湿地自然环境及其生态系统,这是国内外难得的贝壳堤、牡蛎礁、泻湖湿地三种不同类型地质体共存于一个行政区划内的特例,堪称“天然博物馆”。
候鸟迁徙重要驿站
2003年完成的综合考察成果初步显示,七里海湿地芦荡无垠,空气清新,动植物资源丰富,植物资源种类计44科114属165种;动物资源共有9类457种,其中鸟类动物16目39科88属182种。
七里海湿地曾是沼泽动物的繁衍之地,是生物多样性的典型地区,是水生、湿生植物的生长地及水生动物和鸟类的重要繁衍栖息地。经鸟类学专家考察分析,七里海湿地是我国乃至国际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该保护区具备了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和代表性,在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保护,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记者 于海珍 通讯员 吴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