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3年内辽宁省将拆除小锅炉3805台 供热质量差的锅炉房要拆除
从今年开始,辽宁省要用3年时间打好热源改造战役,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拆除10吨以下小锅炉3805台,由此可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4万吨、烟尘排放2.6万吨、灰渣排放44.3万吨,大大降低城市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这是7月6日记者从在营口市召开的全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拆除小锅炉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近几年来,辽宁省拆小并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累计拆除小锅炉6205台,推动了城市集中供热的快速发展。然而,目前我省城市集中供热的总体水平还不高,待拆除的小锅炉总量依然较大。为此,省政府要求,从今年开始,各地凡新建、扩建热源单台锅炉容量不得低于40吨,新建单座热源厂锅炉总容量不得低于280吨,要用3年时间将新建、改扩建的热电厂、热源厂覆盖的供热区域内单台10吨以下小锅炉基本拆除,共拆除3805台。其中,今年计划拆除1325台,2011年拆除1252台,2012年拆除1228台。此外,对多年依靠政府补贴、管理水平低下、供热质量差的锅炉房,排放不达标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锅炉房,党政机关、环境监测区域点、主要道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以及商业区附近的锅炉房,均在拆除之列。
为全力推进拆小并大工作,辽宁省将扶持供热企业做大做强,供热能力在70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作为省重点扶持企业;供热能力在50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作为市重点扶持企业;供热能力在30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作为县(县级市)重点扶持企业。在同等供热能力条件下,省里将优先扶持供热质量好、热用户满意度高、积极采用清洁热源的企业,对于重点扶持的骨干企业将给予贷款优先、并网优先、政策优先等优惠政策。 (记者刘佳)